年江门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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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整为197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职工总缴费率8.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0%5.5%,生育保险为0.职工个人为5%2.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缴费率为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缴费率为5.5%。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法律法规最低缴费年限的,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不选择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7.5%享受在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和无职工个体工商户,2021年可补缴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7月后申报缴纳的,按照2021年缴费基数最新法规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8月1日起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执行14%。

(三)请各缴费单位(个人)按时申报缴费,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的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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