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级至4级伤残津贴调整变化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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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伤保险调整了1级至4级伤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的范围及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有伤残津贴,并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依然享受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根据通告调整伤残津贴。

  调整方法:

  1.定额调整。如果符合1级到4级伤残调整条件的人员,那么4级人员每个月每人增加355元,三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380元,二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405元,一级的人员每个月增发430元。

  2.托底调整。如果调整了之后,今天仍然比每个月4138元还低,那么就按照4138元进行发放。

  拓展: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规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我国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方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保制。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证基本生活的费用。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我国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法规,确保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我国相关部门制定出相关法规后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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