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补缴新政限户口限年龄?了解相关规定规避谣言陷阱
这两条内容综合起来看的话,就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补缴保险,也没有所谓的一次性补缴政策了。
在此之前,确实各地都有一定的一次性补缴政策,主要还是为了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便利群众缴费。将出台以后,北京、天津、深圳、青岛等很多地区的一次性补缴政策都陆续取消了。目前存在的只有河北、吉林等地区的按年一次性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政策,但是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缴纳,过期不补。
实际上,在2001年《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女性是55岁、男性是60岁,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补缴养老保险确实有很多弊端:
第一,造成了不公平 。有的人是按月缴费,有的人是到时候一次性补缴。按月缴费的人要承担着不确定性风险,比如说去世,这样会面临着个人的经济损失。
第二,形成了社会不好风气 。如果有补缴的政策,大家其实都想退休是一次性补缴,毕竟这样最有把握,但是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能力,已经退休的老人就无人供养了。
第三,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以后,我们工资快速增长,补缴以前养老保险的费用相对现在而言相对贬值了很多。而且国家收缴的社保基金也可以进行投资收益,国家都会亏损。
一般来讲,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只要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只要缴费15年,首先能确保领取养老金,如果缴费年限长,养老金会更高一些。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需要按月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也可以选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低,不划算。
如果是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首先延迟退休继续缴费。60个月内达到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60个月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这是《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对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后补缴政策的衔接作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