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保险待遇认证办理流程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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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包括居住境外及台港澳地区人员),每年必需自行办理认证手续一次,可用采用现场认证或辅助认证的方法。
(1)现场认证的,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核对无误的,办理认证手续;
(2)辅助认证的,申请人邮寄《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协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函(异地)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有效认证材料,如:居住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我国使领馆证明等,审核无误的,予以认证。
如在广东省内居住的,申请人可于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2.非本市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需协助办理认证手续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待遇领取地协助认证表格前往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经办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协助认证手续。申请人待遇领取地属省内的,申请人应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携带身份证办理省内协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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