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证书文件在哪里(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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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住房公积金证书文件在哪里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贷款快还清了,房产证去哪领?
  • 2、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贷款证明是什么证明,在什么地方开具
  • 3、贵阳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哪里开?
  • 4、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
  • 5、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房产证在哪里?
  • 6、住房公积金还款期间房产证在哪里保管

住房公积金贷款快还清了,房产证去哪领?

其实很明确的回答你,你所说的这种住房公积金贷款换清以后,房产证没有在你的手里去哪里领,这个时候需要你到银行开具还款证明,然后再开具相对应的贷款的总额证明,这个时候拿着这两项证明到你曾经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到那里去把手续给他,然后出具你本人的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手续,然后把这个房照到房管局进行变更过户,这样所有的名下资产就是你的。

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贷款证明是什么证明,在什么地方开具

开公积金无贷款证明,到所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材料带齐就可以了。个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扩展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贵阳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哪里开?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城区管理部 综合业务处

管理部地址: 贵州金融城11号楼三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1号)

   乘坐: 66路、230路、231路、257路公交车到“贵州金融城”站下车;或乘坐48路、58路、60路、208路、209路、218路、263路在“国际会议中心(北)”站下车。

    联 系方式 : 0851-86851783

所需资料:

(一)缴存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贵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等单位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单位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缴纳人数、缴纳基数的相关证明。

6.单位近三个月《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确存在差异、使用派遣职工并委托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若单位因特殊情况未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有能够说明未按规定时间开户的相关材料。单位再次申请出具《贵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时,若上次已提供过相关证明材料的,本次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上次中心出具的《贵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无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确因特殊情况存在差异,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有能够说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3.单位若使用派遣职工并委托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合计人数等),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

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

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首次登陆需要下载控件,旧密码已经失效,需要重新设置新的6位数密码;不能重新设置密码需持身份证到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点设置。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

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1

缴存证明查询打印查询:

1、首次登陆需要下载控件,旧密码已经失效,需要重新设置新的6位数密码;

2、不能重新设置密码需持身份证到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点设置;

3、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个人缴存证明打印】;

4、点击【查询】,显示职工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

5、根据需要选择缴存证明的抬头信息,选择所属省、所属城市,点击【打印】,系统提示“请注意保管好打印的个人缴存信息”,确定后打印;

6、职工可根据自身的需要,点击【个人信息表】→【打印】或【个人缴存证明】→【打印】。

公积金缴存明细网上打印

1、登录所缴费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输入账号、姓名、密码。

2、点击查询,能显示职工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

3、根据需要选择缴存证明的抬头信息,选择所属省、所属城市,点击打印,系统会提示请注意保管好打印的个人缴存信息,确定后打印。需注意的是首次进入页面,个人信息表、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项均显示为空;个人缴存证明打印,系统将显示最新一次的查询的个人信息。

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2

1、网上查询

枣庄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方法一:

1、输入新身份证号码

2、输入查询密码

3、点击查询

方法二:

1、输入旧身份证号码

2、输入查询密码

3、点击查询

关于查询密码的说明:

1、没有查询密码的,为了保护您的公积金信息,请先设置查询密码,进入设置页面。

2、有查询密码的,每次查询时必须同时输入身份证号和查询密码才可以查询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2、电话查询

公积金查询电话:12329

3、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如果输入身份证号码却查不出相关公积金信息,则存在以下原因:

1、身份证输入有误。

2、可能你的个人身份证号,在最初申请开户时,提交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身份证信息有误。

枣庄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在哪里3

账户注销及信息变更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或托管手续。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单位经办人持有效变更资料,填写《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3、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变更手续。

封 存

1、单位与职工中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自与职工中止缴存关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城镇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无力正常缴存的,可向中心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办理账户封存。

3、单位和个人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个月的,中心有权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4、已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单位应自恢复缴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5、已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应到中心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后,自恢复缴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房产证在哪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所以,房产证还是由产权人自行保存。

拓展资料:

一、《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建设部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办法。

二、相关信息: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第十七条修改为:“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2、第十八条修改为:“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5、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的:“房产变更登记”修改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6、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7、第五十一条修改为:“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并作必要的文字修改后,重新发布。

住房公积金还款期间房产证在哪里保管

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房,不影响证明办理房产证的。

因为贷款购房要办理抵押手续,房产证由房管部门保管,银行领取抵押权证,贷款人领取他项权证,所以不可能由购房者自己去办。贷款还完后银行和购房者一起去房管局解除抵押,购房者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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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证书文件在哪里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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