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时间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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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时间


  3工作日。


  二、淄博公积金辞职提取办理依据节选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淄博公积金辞职提取办理地点节选


  1、临淄区遄台路石鼓生活区16号楼 齐鲁石化分中心


  2、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人民法院东邻) 淄矿集团分中心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三楼东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张店管理部


  4、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人民法院东邻) 淄川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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