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参加工作,视同缴费能有多少年?为什么有人会没有?
1985年参加工作,视同缴费年限能有多少年?最长29年、最短是0年,怎么回事?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视同缴费年限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咱们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退休后,就可以多领一份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如果参保人员是1985年参加工作的,那视同缴费年限能有多少呢?
在确定视同缴费年限之前,咱们首先要确定参保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单位、以及退休地等情况,以上三个情况不同时,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也是不同的。
比如参保人员刚开始工作时,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参加工作的,那么,不管参保人员所在的单位是企业单位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转正之前的工作年限,都是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如果参保人员是企业单位的,以临时工的身份一直工作到1995年才转正,而当地的养老保险制改是1992年,那么,参保人员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认定。
如果参保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到1995年转正,那么从转正之后,一直到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工龄,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当然,部分事业单位改制的、或者提前缴费的情况是不在这个范围内的,咱们要以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假设参保人员从1985年开始,就以固定工的身份进行工作,那么工作单位与退休地的不同,也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的。
比如参保人员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从1985年一直到2014年9月份,这段时间的工作工龄就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员是在企业单位工作的,那么在不同的地区参加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也是不同的,因为有些地区是1992年之前的工作工龄,就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而有些地区却是1995年之前的才可以认定。
总结来说,如果参保人员是从1985年参加工作的,那视同缴费年限最长的可以达到29年,最短的就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具体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多少,还是要看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