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涉及的费用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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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涉及的费用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二笔费用:


  1.评估费。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2.担保服务费。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按照京房保担字[2007]79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0月15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额度


  按照以下步骤及原则确定:


  1、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提示:(1)您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是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计算的,对于其它收入不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


  (2)离退休职工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确定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


  (3)计算您的月收入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借款人当月实际缴存比例计算;


  (4)您及共同申请人的贷款额度合计不能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规定;


  (5)您可以通过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www.bjgjj.gov.cn)首页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器”来测算您可申请的贷款额度。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


  (一)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二)职工因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


  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产权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三)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


  职工自建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自建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四)职工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职工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第一个人。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x12-家庭年工资收入x5%,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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