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期间生娃领失业保险还能领生育补贴
近日,失业待产的市民黎女士听说了一项政策:失业了生娃也能领生育补贴。
她告诉记者,省外的亲戚曾“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并在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到了生育补助”。待产的她也希望在本地申请生育补助,但却不清楚这项政策。于是,黎女士向成都商报打来电话咨询。
对此,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就业局了解到,成都市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女性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确实可以申请生育补助金,其金额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是失业保险政策中的一项,而非生育保险的政策补贴。
补多少?3150元和2898元两档
家住新都的黎女士失业后一直在领取每月1050元的失业保险金。四个月前,黎女士怀孕。她本没想过,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能够取得任何补助。直到偶然听安徽的亲戚说起,对方也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并领取了一笔金额不小的补贴,她才四处询问,想申请试一试。
对此,成都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2001年10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1050.00元;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每人每月966.00元。
生育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的。也就是说,依照《条例》,新都区的黎女士经审核符合条件,能够领取到“1050元3个月=3150元”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怎么领?生完60天内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保险政策中的生育补助,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非生育保险政策中的补助。
市就业局负责人表示,生育补助金对象为“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也就是说,领取生育补助金的对象必须满足“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没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以及必须是女性失业人员等条件。
具体如何申请呢?
根据四川省《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领取失业生育补助金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应在出院或生育后60日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