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职工个人社保的缴费基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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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调整,近日,我区确定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每月最低为2225.70元,最高为11128.26元,比上一年度均有明显提升。


  月缴费基数较去年增长11%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个人参保缴费基数的计算,一般控制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即企业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照60%核定;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照300%核定,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公布,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513元,比上一年的40087元增加4426元。以此计算,今年我区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225.70元,最高为11128.26元,比上一年度的2004.30元和10021.70元均增长了11%。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区共有29494户参保企业及486008万名企业员工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五险”待遇相应增加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也就是说,一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了,职工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需要缴纳的费用也将随之增加。相应地,参保职工最终享受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也会因此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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