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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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有哪些


  首先,督促公司人事部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答复。从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一般流程如下: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自己主动辞职不能算是辞职。在失业之后应该立即办理失业登记,不要过了办理时间,注意一下时效性。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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