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受理地点在哪里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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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受理地点在哪里
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具体地址:嘉兴市公积金中心秀洲办事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成秀路32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办理条件
1.正常还贷6个月且无逾期贷款(如有逾期贷款先还清逾期贷款金额);
2.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若单方缴存公积金,则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及还贷额均不低于2.5万,若双方缴存公积金,则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及还贷额均不得低于5万;
3.自有资金部分提前还款应不得低于5万元,须先存入还款卡后再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4.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清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限;
5.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自有资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须由借款人(产权人)本人来办理;
6.还款日当日不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贷款。
三、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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