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什么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2023年最新整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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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清远什么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
  • 2、清远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 3、清远公积金怎么提取
  • 4、在清远怎么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

公积金的钱怎么取出来用:

1、首先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取出,工作人员会对你的提取资格进行审核,若是符合要求会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第二步是准备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然后由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最后就是申请人去指定的银行领取提取的公积金即可,或者是把金额先打入公司的账户内,再由公司转到个人。

清远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清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提取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

2、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提取。

清远住房公积金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根据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1、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等材料或房地产权证;

2、《支取申请凭证》(单位或中心索取);

3、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清远公积金怎么提取

清远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清远怎么提取公积金

清远公积金提取要求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清远什么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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