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怎么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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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失业金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怎么领?
一、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失业保险相关法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四)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
四、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网报的社保参保变动信息。对非本人意愿的,告知其有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各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金,也可在我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搜索“失业保险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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