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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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沙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二、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③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


  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2)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一手房贷款所购房产应当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楼


  盘或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


  ③申请贷款的房产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一套房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3)购买的自住房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一年内。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现无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含长沙市及外地)的。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不能超过2次。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贷款次数。


  三、长沙公积金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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