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创业补贴申领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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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昌市创业补贴申领如何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第十三条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第一条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南昌市创业补贴申领的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南昌市创业补贴申领的申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高校大学毕业生。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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