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的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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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社会保险局联合千山区社会保险局在千山区汤岗子镇泉兴社区举行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重阳节活动月”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了解,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0万,参保缴费人数52万,享受待遇人数28万。


  缴费标准设12个档次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由村委会(社区)审查参保资格,填写《辽宁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本人签字或留指纹确认。


  满60周岁可按月领钱


  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继续享受,待遇不变。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政策发布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政策实施之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85元。市辖区原已享受原城居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仍为每人每月100元不变。参保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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