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71

  企业社保怎么办理 企业社保如何办理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 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 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10、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二)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三)单位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的办理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


  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 登记证》。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需要换领新证的,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证》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 的,可以继续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各区社保中心参 保的单位在对应的区社保中心或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 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注销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完终止业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 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作注销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