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满一年吗江苏?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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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满一年吗江苏?


  是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满一年。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必须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才具备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之一。按照失业保险法规,只要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


  劳动者在在职期间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同时开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应缴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缴纳。


  【3】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还可以享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该方案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5】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6】享受失业补助金临时性补助方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总的来说,职工在职期间一定要与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这样才能够的在失业的时候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作为基本的生活保险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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