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所需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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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所需材料

(◆代表需提供原件,◇代表需提供复印件)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原用人单位盖章(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等,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无需盖章);

2、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劳动争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需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本次失业登记页;

4、本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州农商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账户(◆◇);或“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有加盖相关银行公章)(◆◇);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银行卡需复印正反面;

5、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6、本人身份证明(◆◇);

7、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8、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

9、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

10、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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