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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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宜昌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宜昌公积金提取流程


  申请,缴存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心营业网点。


  受理,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接收申请材料。


  审查,中心营业网点柜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


  决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卡(折);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告知职工无法办理的原因。


  三、宜昌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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