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预约提取规则是什么(预约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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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公积金预约提取规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约定提取是什么?应该如何办理呢?
  • 2、公积金怎么预约提取
  • 3、公积金提取规则
  • 4、公积金是否可以网上预约提取
  • 5、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2022
  • 6、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前预约吗?怎么预约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什么?应该如何办理呢?

住房公积金在缴存至一定的时间或达到一定的条件后就能够进行提取,但是提取的流程十分繁复,并且费时费力,从而就诞生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如何提取?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

住房公积金在缴存至一定的时间或达到一定的条件后就能够进行提取,但是提取的流程十分繁复,并且费时费力,从而就诞生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如何提取?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二、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

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提取人信息、提取 周期 、提取账号等事项。

三、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时,在提供提取有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联交管理部保存,第二联单位保存。

四、约定提取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有关材料(《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 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办理部分提取后,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核实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保存(其中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办理部分提取后,管理部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

五、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六、约定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

七、如何终止约定提取?

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管理部接柜人员操作登记终止确认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终止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

八、什么情况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无正当理由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九、关于约定提取的6个常见问题

【问题1】:集中封存户内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回答:集中封存户内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问题2】: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回答:处于缓缴或封存状态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问题3】: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以办理约定提取吗?

回答: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不能办理约定提取。

【问题4】: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还可以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吗?

回答: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不能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

【问题5】: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回答: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问题6】:约定提取终止后,还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吗?

回答:约定提取终止后,可以再次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约定提取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为避免各地办理流程有差异,请大家正式办理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

公积金怎么预约提取

首先我们先打开住房公积金的网站,打开网站后,在页面的下方有一个“网上预约”按钮。

2、单击网上预约按钮,会跳转到如图所示。这时我们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跟密码以及验证码输入进去,输入完成后,单击下方的立即登录按钮。

3、点击立即登录按钮后。

4、这时我们单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按钮。

5、单击之后会出现一个页面。此时我们单击”发起预约“按钮。

6、单击发起预约后,页面会跳转,这时我们选择提取的原因,要在哪个银行提取。选择好之后就会出现下一个界面,此时我们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预约的时间,选择好之后,单击上方的提交按钮即可。

注意事项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关于预约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已经知道如何预约住房公积金提取了。其实预约是简单的,小编在这里再次强调一下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性,它可以在你买房的时候解决很大的负担,因此大家可一定要给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要等到需要用到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再开始后悔。

预约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如何在网上预约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规则

法律分析:10种情况可提取该负责人指出,对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只要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可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也可用于支付房租;如果已解决住房问题,在职工离退休、出国定居时可将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数提出,相当于一笔养老金。按新《通知》规定,职工可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是否可以网上预约提取

1、网上预约提取公积金: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地点;

2、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的柜台办理;

3、办理完成后,银行会将提取的公积金额打入申请人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2022

一、2022年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预约办理时间和网点

2.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预约网点办理

3.办理业务时顺带签订网上自助提取协议,以后就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提取了

如果租房提取,便按最后一个月缴纳的金额的65%,乘以缴纳公积金的月份数,提取到当前的月份。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三、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前预约吗?怎么预约

不需要提前预约,可以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积金预约提取规则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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