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工作场所受伤,就可认定为工伤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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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工伤保险的不了解,造成很多劳动者对工伤的认定存在着误解。

认定工伤3大认识误区。

工伤认定纠纷是工伤案件当中数量最多的一类,而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专业性强,容易使人误判或产生误解,给劳资关系的稳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工伤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则劳动者因无法举证将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当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实行举证倒置责任原则,即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不是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的伤害,而当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时,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推定劳动者受伤属于因工受到的伤害。

误区二:用人单位只要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期间的护理费,以及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仍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即使该公司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也不能代表该公司无需再为员工的工伤承担任何责任,仍有部分费用必须由公司承担。

误区三:只要是在工作场所受伤,均可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由于私人原因受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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