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撤销有补偿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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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部门撤销有补偿吗


  公司进行部门裁撤,如果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补偿。如果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基于自己的意思,主动跟公司提出辞职,那么即会没有经济补偿金。


  不过,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辞职,比如公司长期拖欠薪水等,那么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高工资待遇,劳动者仍不愿意续签的。


  注意,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采取以下做法的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不再跟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2)公司降低了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待遇(如工资待遇、职位级别等)后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并提出终止合同。


  3、公司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并未因此失业的。


  4、劳动者有过失被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而言,劳动者有以下过失则会影响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劳动者有欺诈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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