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工作期间自行修理工具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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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赵某为不影响工序,自行操作电锯制作锤把时不慎致手指被割断,因工作原因受伤,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工作期间自行修理工具受伤,符合工伤认定三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故可认定为工伤。2022年7月,赵某在上班时用铁锤卸铸件模具过程中锤柄断裂,为不影响后道工序其便到车间木工房找木工换锤柄。因木工不在,赵某在自行操作电锯制作锤把时不慎致右手食指、中指被锯片割断。
事后,赵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认定赵某为工伤。赵某所在公司不服,以赵某自行操作电锯安装锤柄违反单位规定为由,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
小社宝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2、本案中,赵某为了不影响后道工序,自行操作电锯安装锤柄受伤,应视为因工作原因受伤,虽然其违反单位规定,但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所规定的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3、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赵某为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