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方式
一、如何缴费?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为22%。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4%缴纳,个人按8%缴纳。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为20%。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本人缴纳8%,其余12%由业主缴纳。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组成。单位所交全部划入统筹账户,个人所缴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最低缴费年限十五年。
二、如何领取养老金?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特区补贴,直至死亡。
1、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特区补贴30元。
2、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缴费年限×1%
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B、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从1997年起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
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3、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应的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