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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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 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二十六条:参保单 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二、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申办主体


  申办主体:自然人 ,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社会组织法人 , 非法人企业 , 行政机关 , 其他组织。


  三、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11号窗口。


 四、金昌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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