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一、河池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提供:《参保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待遇申请表》;
有养老保险费缴费凭证的,需提供养老保险费缴费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转移单等);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还需提供: 一次性待遇申请领申请书,原件1份。
通过信息平台未能获取注销户籍信息的,需提供注销中国国籍证明,原件1份。
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还需提供: 本人确认的告知书;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人事档案,验原件。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验原件;
因工死亡只申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提供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因病死亡只申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提供: 当地社保机构支付死亡待遇的凭证;
或家属出具的将在其他社保机构申领死亡待遇的说明书。
参保人死亡后由家属申领其个人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 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还需补充提供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材料
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Ⅰ委托书,原件1份;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死亡信息的,提供相应部门和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户籍信息的,提供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材料。
二、河池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受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因工死亡的,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