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新单位年假怎么休
导读: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跳槽进了新单位,能不能休年假?”市民谢小姐日前致电咨询,称她年初跳槽,之前已连续工作5年。最近她想请年休假,可单位人事告诉他,新进员工须工作满12个月才能年休年假。谢小姐不理解:年休假究竟是根据工龄,还是根据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确定?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针对跳槽,《办法》亦有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但由于法规规定得不甚明确,使得业界对“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有着三种不同理解。一种是以前曾在某单位做满12个月就可,前后两份工作之间可以不连续;第二种,12个月须是本单位工作时间,即谢小姐新公司的说法;第三种,则是前后两份工作不间断,连续满12个月。三种理解在实际操作中都有执行。
上海遵循哪种?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桂彬称:年休假保障的是连续工作员工的休息权,所以,上海在劳动争议裁定中,遵循的是第三种理解,即跳槽进新单位后,往前倒推12个月看员工是否连续工作。所以,谢小姐只要“无缝链接”新单位,即可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