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包括哪些部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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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包括哪些部分?


  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


  简单来说,生育津贴是按照上一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进行计算的。只有符合当地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群,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我国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女职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方案。


  (二)、生育津贴计算公式: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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