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积金如何自己提取?
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青岛市公积金如何自己提取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
- 2、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3、青岛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青岛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四个步骤:1、申请:申请人根据提取政策规定,准备好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初审:所在单位根据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提取规定的,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审批:申请人持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证明材料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4、支付:准予提取的,转账支付。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八条第(一)、(二)、(三)项,第九条第(四)、(七)项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且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次数及时间要符合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
第三十条 职工通过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第三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在青岛这样提取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进行初审。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现场办理
①职工通过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②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③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网上预约办理
1.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或个人专业版,点击“网上预约”。
青岛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 公积金提取 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提取,也可以到贷款银行营业厅办理提取,现在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岛市公积金如何自己提取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