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94

  一、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单位撤销、破产、解散: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情形的,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或清算组织凭单位撤销、破产或解散文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应手续。单位有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为职工补交,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方可办理撤销、破产或解散等事项。


  三、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花园东大道169号)二楼C厅12号、14号、16号、18号窗口


  四、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办理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一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