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合作医疗新政减轻患者负担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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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家住乌镇镇颜家村的陆老伯风湿性心脏病发作,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又多次住院,共花去医疗费151215.55元,这一大笔钱着实让土生土长的陆老伯深感不安。不过,幸运的是,根据今年桐乡市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新政,陆老伯除合作医疗可报销70937.44元之外,还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17753.44元,总共报销近9万元。

“十几万元对于我们这种普通农民而言,真不是一个小数目。”陆老伯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多年,曾多次住院治疗,十几万元对他来说是几年的收入。“别人都说因病致贫,这么多的医疗费,我也有点承受不了。没想到合作医疗的大病保险还能再报销一大笔费用,这实在是太好了。”

一场大病对于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都是一场“浩劫”。据民政部门统计,在桐乡,全市有近一半的困难人群是因病致贫。今年,桐乡合作医疗出台新政,1月1日起,对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起付线至50000元报销50%,50000元至100000元报销55%,100000元至150000元报销60%,150000元以上报销65%。屠甸镇的徐老先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受益者,今年初他突发脑溢血,前后三次住进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共花费70万元,其中合作医疗报销金额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3.58万元,总共报销近40万元。

据统计,今年,桐乡参加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约44万人,合作医疗制度为保障群众健康发挥了显著作用,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桐乡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实施至今,已有4205人次受惠该政策,共报销651.28万元。与此前未享受大病保险相比,他们的费用报销率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群众的就医需求。”桐乡合作医疗办副主任陈燕峰说,居民报销流程也比较简单,只要携带本人的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发票、清单、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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