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求社保机构给付工伤待遇可以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91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是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满足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条件的,社保局是需要给予相应的待遇的。如果不给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那么,起诉要求社保机构给付工伤待遇可以吗?下


  起诉要求社保机构给付工伤待遇可以吗


  工伤待遇是属于劳动争议的,是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的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1952年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


  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工伤待遇的支付


  1、待遇支付的条件。工伤职工或享受抚恤金的遗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与一定的条件和义务相对应,一般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程序等。凡符合条件和履行了义务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待遇支付的种类。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大体上可分为医疗救治和现金补偿两类。具体则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支付;二是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的支付。这两类费用,凡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3、待遇支付的方式。上述第一类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经核查后,与相应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结算。第二类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或委托银行、邮局、以及社区进行社会化发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