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养老保险相关问题有哪些
大连市养老保险相关问题有哪些
问:交养老保险费有困难,有无特殊政策?
答:目前,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了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养老金计发是与缴费挂钩的,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职工按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可以保证职工退休时享受到合理的养老金待遇。为了解决部分人员缴费压力大的问题,我省实行了过渡政策,对于以全市在岗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实行5年过渡期。其中:从2006年7月起,缴费基数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2007年7月起不低于70%,2008年7月起不低于80%,2009年7月起不低于90%,2010年7月以后为100%。
问:养老保险是否交够15年就可以不交了?老板不给缴费怎么办?
答:缴费满15年只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按月享受退休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而不是交满了15年就可以不继续缴费了。
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不交费,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是:84369110。
问:农村个体户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目前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农村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在范围之内,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问:现在我市退养人员的退养补助金应为多少?
答:根据相关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我市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90%,并随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我市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80元,因此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应为252元/月。
问:参保人员怎么能查到个人账户的情况?
答:能过三种方式可查询到:一是通过大连劳动保障网的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二是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查询;三是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大厅利用多媒体查询系统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