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误存公积金卡如何取出?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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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把钱误存公积金卡如何取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卡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如果可以,用什么方式取出?
  • 2、如何把公积金的钱取出来
  • 3、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

住房公积金卡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如果可以,用什么方式取出?

住房公积金卡里面的钱能取出来,由受委托银行支付,没有规定是以什么方式取出。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1、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如何把公积金的钱取出来

领取方法如下: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

取出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拿到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把钱误存公积金卡如何取出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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