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利息怎么算?附计算公式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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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有利息。


  公积金年利率: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利率计息。根据《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告(银发〔2016〕43号)》的有关相关法规:“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公积金存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


  公积金结息日:


  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公积金结息后,该年度的利息全部计入到职工个人账户中。


  二、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利息怎么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央行、建设部的有关相关法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度结息,利息转入本金。


  计算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年利率÷360。


  其中计息期间个人账户每日公积金余额之和。


  例如:2021年7月1日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为10000元。2021年8月1日缴存1000元,余额变更为11000元;2021年9月1日提取5000元,余额变更为6000元;之后无发生其他业务。至2022年6月30日,将获得结息102.88元(计算过程:累计计息基数=10000×31+11000×31+6000×303=2469000,利息=2469000×1.5%÷360=102.88元),余额变更为6102.88元。


  可见,公积金每天都有利息的,如果职工中途因使用公积金而做了部分提取的话,提取部分会按提取前的实际存入天数计算积数,未提取部分在提取后继续计算积数,累计计息积数在结息日一并结息。


  此外,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结息时,不征收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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