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1、能否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答:不可以,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参保人同一时间既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应及时停止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重复缴费时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法规全额退回个人。
2、逾期缴纳可以补缴以往月份吗?
答:不可以,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
符合我国和省法规的补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甚么办?
答: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可按我省相关法规继续缴费。
4、缴费基数和缴费比倒如何法规?
答: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5、怎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呢?
答: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法规申报缴费。如您是在“户籍地”申请的话,可以直接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粤税通”小程序直接线上申请办理。
6、灵活就业人员在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
(1)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3)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登记地参保。
7、谁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我国和省法规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