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军地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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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德军地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法律规定


  《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727号。


  二、承德军地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首先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本市就业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本市办理社保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本市社保经办单位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单位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本市社保经办单位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本市参保人员(含农民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前,可在参保所属分中心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分中心查询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情况,并打印《缴费凭证》,盖章后交给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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