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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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湖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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