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52
一、鹤壁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鹤壁市生育津贴支付的材料有什么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
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生育住院)
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计划生育门诊)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门诊)
三、鹤壁市生育津贴支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