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金看齐城市居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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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办法》整合了现行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原领取老年津贴的人员将改领基础养老金,待遇提高了130元/月/人;此外,设置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年龄的5年过渡期,并取消了原新农保中要求村集体补助的强制性规定,惠及全市25.5万城乡居民。
全国首创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先后在2005年和2011年出台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其间多次调整提高待遇水平,特别是从2022年1月开始,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330元,新农保老年津贴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200元,参保缴费补贴从个人缴费额的50%提高到65%,待遇标准远高于国家和省的标准。目前,新农保和城居保月人均养老金分别达414元和485元,待遇水平居全省、全国前列。
此次出台的《办法》,在制度模式、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等方面,与原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整体框架保持不变,个人月缴费标准分60元、100元和120元三个档次,政府财政按个人缴费额的65%给予补贴,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整合后,市财政将在2022年基础上增加投入4000万元,每年财政投入将达2.1亿元。
针对基础养老金现收现付制度存在的隐性支付压力,《办法》还全国首创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目前账户已有近2000万元土地转让收入作为储备,但究竟需储备多少额度,如何使用尚在调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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