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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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租房


  二、提供材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房屋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身份证。


  租住商品房等非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缴存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


  2、身份证;


  3、婚姻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4、承租商品住房等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提取标准为:每个缴存者每月提取上限暂定为300 元;


  5、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拓展:


  【南平市建造翻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工程预(决)算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批文、拆迁安置协议)


  建设用地批准书


  2、大修自住住房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工程预(决)算书


  不动产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三、注意事项


  1、大修房屋时间一年内办理;


  2、提取金额不超过大修房屋所需费用;


  3、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4、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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