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肇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多久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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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法规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法规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衔接方法合并计算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法规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法规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法规的缴费年限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法规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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