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医保怎么报销?医保报销比例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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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门诊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1.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0。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个人不缴费。按照72元/人标准预算,其中门诊统筹50元/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22元/人,实行分账管理。我市大学生门诊统筹维持不变。大学生门诊统筹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进行预算管理。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报销。其中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与我市居民医保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保持一致。


  2.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要求洛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人均22元。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后,原一般诊疗费不再执行。


  职工门诊医疗待遇1.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标准分别为: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不设起付线。


  (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元/次。


  (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线为40元/次。


  (四)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自付。


  2.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500元/人,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人;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统筹费用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范围。


  3.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的,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分别为: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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