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是否可以用医保报销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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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异地就业的亲们,最麻烦也最渴望解决的就是异地就医、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终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


  通知中到底发布了哪些内容?小伙伴们表着急哟,我们现在就来梳理。


  时间节点


  2016年底,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支付方法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就医流程


  转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适用人群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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