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28

  工伤事故赔偿计算方法


  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8条。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一、二款。


  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