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人能缴纳公积金怎么交(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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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厦门个人能缴纳公积金怎么交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厦门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 2、厦门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纳的?
  • 3、厦门本市缴纳五险一金
  • 4、外地户口在厦门,自己要交公积金,要办理什么手续哦?

厦门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2793元—13965元

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外来人员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单位12%,个人8%;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单位8%,个人2%;

外来人员:单位4%,个人2%;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0%,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单位8%,个人2%;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

(1)业主:以2793元为基数按10%计缴

(2)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计缴(雇主8%、个人2%)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单位2%,个人1%;

外来人员:单位2%,个人不缴费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计缴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单位2%,个人1%;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外来人员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在异地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由就职企业向当地社保征收部门缴纳工伤保险;

(3)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

(4)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从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得知,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自建立起3年内可以按照单位和职工均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3年的单位,可在8%—12%范围内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暂保留。

上一年度经营亏损,或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低于5%。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每次不超过1年,到期需延期的,单位应重新申请。

厦门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缴6983元、最少要缴13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厦门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是怎样缴纳的?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厦门本市缴纳五险一金

1、在厦门,如果你是本市户口,可以自已缴交社保,而不必挂靠单位;外来户口就必须挂靠单位,个人不可以独立缴交社保;2、公积金不论是本市户口还是外来户口都不可以自已缴交,必须有单位。3、厦门本市户口不可以退社保、公积金,除非户口迁出厦门,户口迁出厦门,社保只能跟着户口走;外来务工人员离开厦门社保同样不能退(可以领取一性生活补助),办理停保,社保跟着本人移动到另一工作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积金可以退。5、如果你在深圳工作,还想在厦门继续缴交社保的话,你需要到地税、社保中心去办理个人独立参保业务,然后保证每个月你的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扣缴社保费,自已参保的话按基数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是20%(如果是公司参保的话,你只需要缴交8%,另外14%由公司帮你缴交),医疗保险10%;6、社保关系不能转到深圳,除非你户口迁到深圳,深圳的公司可以重新给你开一个社保帐户,将来你回厦门时,可以将这个深圳的社保转回厦门跟原来帐户一起合并;7、厦门这边的社保你辞职后,单位会给你停保,如果社保帐户三个月未有金额进帐,就会自动冻结帐户,社保帐户和里面金额会一直保留,直到你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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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厦门,自己要交公积金,要办理什么手续哦?

您好!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信息,发生下列情况的,可以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办理提取公积金: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

1)提取现金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或已迁入的当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①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

1)提取现金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外地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外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外地就业证明的,职工本人应现场签署《具结保证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①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如果本人在厦门未利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购房的,一般都可以把账号内余额及利息完全提取,具体办理地点为岛内穆厝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二)(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或岛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审批同意后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一般为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签署《具结保证书》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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