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单是什么?怎么看?
(1)总金额
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
(2)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
指本次医疗费用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金额。
(3)统筹支付
是医保可以报销的金额(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乘以对应的报销比例,才是“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医疗保险不是100%报销,医疗保险范围外的部分不报销)
(4)个人自付
指医保范围内需要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医保范围内,医保报销不是100%)
(5)个人自费
是完全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在医保范围内的,医保一定不会承担的花费。)
(6)自付一
是指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中,需要患者自己支付的金额。
这包括三个部分:
a、起付金额(也就是报销门槛,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才能报销)
b、超过起付金额后患者自付的金额(超过的部分,因为种类限制或者报销比例,有一部分需要自费)
c、封顶线以上的金额(超过医保的“最高报销金额”的,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
(7)自付二
这里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a、医保内“药品”的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为10%或50%)
b、医保内的“治疗和诊查”中个人负担的部分(医保报销后剩余)
c、“医用材料”中,个人负担的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材料,或报销比例剩余部分)
(8)自费费用
不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有关医疗保险要求的医疗费用,一般标注为“全自付”(社保完全不能报销的部分,即“不在社保目录内”)
(9)起付线
“起付线”也就是报销门槛,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才能报销
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等情况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10)重大疾病补助
是指参保人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基本医保统筹累计支付超过当年的限额时,系统自动改转入重大疾病补助记账。
(11)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
到本次费用结算时,本年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总额。(今年以来的花费,在医保范围内的总金额)
(12)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
从年初到目前为止,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金”为参保人员“已经累计支付”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