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调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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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5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调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此次调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是继去年7月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之后又一项惠民措施,切实为失业人员带去更多实惠。据悉,市本级失业金核发已于近日成功兑付调整待遇后的首批失业保险金。

此次政策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普提100元以上。其中市本级、汉滨区、旬阳县失业金标准由原来的795元/人•月提高到945元/人•月;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失业金标准由原来的727.5元/人•月提高到892.5元/人•月。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将促使失业人员医疗费及生育补助费等相关失业待遇同步提高,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失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社局安排,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保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推进窗口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提升经办能力”为主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夯实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竭尽全力打造安康人文社保、群众满意社保、务实高效社保、政府放心社保、清正廉洁社保的“五个”社保,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奋力推动经办工作再创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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